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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踐永續治理

新光人壽信守「穩健踏實」經營理念,持續以「強化董事會功能」、「推動誠信經營」、「加強防制洗錢機制」、「健全內部控制制度」及「落實資訊揭露」等機制,強化公司治理,維護股東權益及利害關係人利益。

風險管理

承擔風險及保障保戶的權益,是維持穩定營運的重要關鍵,為有效規劃、監督與落實執行風險管理事務,建立有效風險管理組織架構,設立隸屬董事會的風險管理委員會,由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,委員會以每季召開一次為原則,將風險管理提升至策略性地位,展現落實風險管理的決心。

新光人壽風險管理委員會

風險管理方針

「風險管理政策」為本公司執行風險管理最高指導準則,該政策具有「與公司經營目標一致」、「明確之執行方針」及「強調業務經營風險控管」之特性,從中建置風險管理四大支柱,隨時因應外部法規或環境的變動,確實管理運營風險。
此外,新光人壽亦定期執行「自我風險及清償能力評估」(ORSA) 報告,對目前風險管理及清償能力進行評估,依照自身業務之風險性質、規模及複雜程度,定義出具重大性及攸關性之風險,並進行風險辨識、量化評估、監督控管及結果呈報。

風險管理支柱

01

創新的投保體驗

樹立由上而下之風險管理風氣,灌輸每位同仁對於風險管理的「當責觀念」。

02

風險管理機制

管理機制由上而下可分為三個層級,依序為風險管理政策、各類風險之管理辦法、各類風險執行相關標準作業程序或規範等,並建立緊急事件通報機制、危機處理程序及營業持續管理機制,以即時處理並降低損失。

03

風險衡量工具
  • 建置或強化市場風險、信用風險、作業風險及氣候變遷風險等各項衡量模型。
  • 透過壓力測試,評估異常及重大事件之影響程度。

04

風險績效制度

將風險管理納入績效考核。

風險管理應變機制

我們承諾將不斷檢視內外部環境變動的可能衝擊,滿足營運持續需求;並定期演練以確保適當性與有效性,追求持續精進。

當多項重大緊急事件(例如:資訊服務中斷、大規模傳染病及地震等)發生時,都有可能面臨營業中斷或部分關鍵業務無法運行,新光人壽設有「經營危機應變小組」,建置危機應變措施及緊急事件通報辦法,將意外事件的衝擊降至最低,從而保障客戶及所有利害關係人的利益。

本公司已取得英國標準協會 (BSI)「ISO 22301 營運持續管理系統 (BCMS)」國際標準驗證,並不斷精進此機制及擴大驗證範圍,2022 年經 BSI 驗證,其證書持續保持有效,並新增驗證業務員通路管理。透過營運衝擊及風險分析,鑑別出關鍵營運活動及盤點復原此活動所需資源(如:人員及設備等),制訂復原策略以及營運持續計劃 (BCP);每年執行營運持續演練與測試,以確保營運持續計劃能符合公司營運持續目標。

SDGs